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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
学院各部门:
为加强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促进学院人才队伍建设,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人〔2020〕127号)文件精神,现开展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范围
在学院承担教学任务2年以上的校内在职专任教师。
二、认定依据
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办法》和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》(皖教人〔2016〕6号)文件,以及对其条款进行解释的《2018年度双师认定问题补充说明》。
三、认定程序
1.个人申请。凡申请认定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,需向学院人力资源部提交《2020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申请表》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。
2.学院成立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机构组织认定,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,无异议后报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指导中心(安徽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)审核备案。
3.认定结果经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指导中心备案审核合格的,在安徽省教育厅人事处网站、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,予以备案,颁发相应证书。
四、时间安排
1.2020年11月20日前,由教师个人对照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》,认真填写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,并提供学历、学位、职称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认定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(原件供审查,交复印件一套)。所在系部负责人负责填写系部审核意见,并安排专人统一将本部门教师申报表、申报材料及《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》报至学院人力资源部。
2.2020年11月30日前,完成材料初审并组织专家评议认定。
3.2020年12月11日前,完成初步认定结果公示,并报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指导中心审核备案。
五、有关要求
学院开展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,是加强 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,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,认真宣传,精心组织,有序实施。严格按照学院通知安排组织报送申报材料。
六、工作联系人
人力资源部 江 昕 ; 电话:63705627 ;
邮箱:jiang334420@qq.com
附件:
1.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办法》和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》的通知
2.2018年度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有关问题补充说明
3.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申请表
4.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
5.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各专业类“双师型”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
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2020年11月9日
附件: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